加強區街人大機構建設
時間:2018-02-06 來源: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為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2017年,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委組織部和省編辦等5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大力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粵常辦〔2017〕47號)要求:“縣級人大可以設立法制、財政經濟等專門委員會;健全常委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設立3個左右工作委員會。縣級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少于16人。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尚未設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內全部設立……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享受與同級黨政正職同樣的崗位補貼”。
根據粵常辦〔2017〕47號文精神,經與市人大認真研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加強區街人大工作機構建設的意見。調整后,各區人大工作機構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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