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時間:2019-12-20 來源: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7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對我辦進行了巡察。8月14日,市委巡察組向我辦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一)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作為抓好巡察整改的根本指引。8月16日,辦領導班子召開辦主任重大問題會議,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深刻反思存在問題,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辦領導班子充分認識到,巡察整改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的重要環節,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有力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也是我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必須始終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為根本指引,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強化政治擔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力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巡察整改見真章、出實效,以此為契機推動全辦各項工作邁上新的臺階,更好地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明確辦領導班子是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實施主體和落實主體,辦主要負責同志對巡察整改工作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成立市委編辦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各處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機關黨委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包括機關黨委(人事處)有關同志和各黨支部半專職黨務干部,主要負責巡察整改的協調、督促、檢查、反饋等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逐項細化整改措施。對照巡察組反饋的4個方面11個主要問題,逐一進行分析,分類研究提出66項整改措施,明確每項整改任務的責任人均為班子成員,形成了《市委編辦關于市委巡察反饋問題和意見整改落實方案》和《市委編辦巡察整改清單》,明確責任領導、責任處室和整改時限,壓實整改責任。方案和清單經過辦主任重大問題會議研究審議,于8月26日印發實施。各處按照辦整改落實方案和整改清單,第一時間召開黨支部會議專題研究,細化完善整改措施,責任落實到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四)全面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問題根源。在認真組織專題學習、廣泛征求意見、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的基礎上,辦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每名班子成員針對反饋意見深入查找原因,剖析問題根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率先從自身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同時,各黨支部召開了專題組織生活會,每名黨員對照市委巡察發現的問題,逐一查擺個人存在的問題,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作出整改承諾。
(五)加大督辦力度,全力推進整改落實。辦領導班子帶頭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問題擺進去,自覺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整改事項親自督辦,全力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建立健全督辦機制,整改期間每周五由辦機關黨委匯總整改任務落實情況和進度推進情況,報辦領導班子審閱;每周一,辦領導班子召集各處主要負責同志,聽取工作匯報,研究整改任務落實;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工作會議,第一時間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細落小落實。
(六)建立長效機制,深化整改成果運用。針對巡察組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從制度機制層面找出“病癥”、剖析“病灶”,加強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實發揮巡察工作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制定、修訂各類規章制度9項,涉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大改革跟蹤評估、公文處理、干部管理等領域,有效鞏固和擴大了整改成果,形成了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堅持問題導向,從嚴從實整改,以“自我革命”精神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關于政治站位不夠高,擔當作為意識不夠強方面
巡察組對“政治站位不夠高,擔當作為意識不夠強”方面提出了3個主要問題,分別為:對理論學習和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主動性不足;改革創新精神有所減弱。針對上述問題,我辦開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1.針對“理論學習和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1)堅決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作為當前首要政治任務抓實抓細。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主題教育的工作部署,聚焦根本任務,把握“十二字總要求”,緊扣“五個目標”,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條主線,時刻對標對表,及時校準偏差,把學習教育、調查研究、檢視問題、整改落實貫穿到主題教育全過程,高質量推進主題教育各項工作,取得了扎實成效,實現了理論學習有收獲、思想政治受洗禮、干事創業敢擔當、為民服務解難題、清正廉潔作表率的目標。在全市主題教育推進會上,市委編辦作為經驗交流單位作了主題發言。同時,積極參加省、市各項活動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其中,在深圳“黨建杯”創新大賽中,我辦“以強區放權改革為突破口 全面釋放城市發展新活力”項目獲得一等獎;在廣東省直屬機關第七屆“先鋒杯”工作技能大賽中,該項目獲得服務創效組全省第5名(深圳第1名)。在市直機關工委舉辦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演講比賽中,我辦選手獲得二等獎。在省文明辦舉辦的“我愛你-新中國”經典名篇誦讀比賽中,我辦選手獲得機關組全省第三名。
(2)大力推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
一是健全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和省市有關規定,修訂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學習內容,規范了學習形式,特別是對采取集中學習研討、個人自學、專題調研等形式開展學習的頻次、方式、重點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著力促進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
二是切實把集體學習研討作為主要形式開展好中心組學習。6月份以來,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心組先后圍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等內容,開展了6次集體學習研討。
三是進一步加強辦領導班子成員個人自學。結合主題教育必讀書目,完善了理論學習中心組讀書參考書目,要求中心組成員結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明確學習重點,研讀必讀書目,并每年召開中心組讀書心得交流會。在深入研讀的基礎上,中心組于10月召開了一次讀書心得交流會,相互之間暢談學習體會。
四是深入開展專題調研。明確將專題調研作為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形式,每位理論中心組成員每年至少牽頭開展1個專題調研,并適時召開調研成果交流會。在巡察期間,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辦領導班子選取了“完善市屬高校二級院(系)專職黨務領導配備”等5個重點課題,每位辦領導牽頭1個開展深入研究,均已形成調研報告,并召開了一次調研成果交流會。同時,辦領導班子成員堅持把調查研究作為加強學習、檢視問題的重要途徑,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范區建設等中心工作,積極帶頭深入基層一線和各有關單位,了解相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研究提出解決問題、改進工作的辦法措施。6月份以來,辦領導帶隊開展調研共58次,并著力推動解決了一批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
(3)全面落實辦領導班子抓黨建主體責任。
一是堅決落實辦領導班子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健全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和黨員隊伍分析研判工作機制,明確辦主任重大問題會議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黨建工作1次。今年以來,辦主任重大問題會議已專題研究黨建工作1次,另有8次會議研究了黨建工作有關議題。
二是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明確辦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參加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組織生活不少于1次,全年至少講1次黨課,并嚴格執行,充分發揮“關鍵少數”引領示范作用。今年以來,辦領導班子成員共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49次,均已為所在支部黨員講黨課,且辦主要負責同志已為全辦黨員講黨課2次。
(4)扎實推進黨支部標準化建設。
一是完善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引。對照《深圳市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基本指標》,結合市委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模范機關創建、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等要求,修訂完善了《市委編辦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了黨支部標準化建設的工作依據、工作重點和注意事項等,切實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能力和組織力。
二是建立黨支部標準化建設檢查評比機制。以辦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引為主要依據,結合上級有關要求,制定了《市委編辦黨支部標準化建設評分表》,并于8月下旬對全辦9個黨支部的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了檢查評比。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向相應黨支部反饋,并提出改進意見。同時,明確建立黨支部標準化檢查評比長效機制,將檢查成績作為支部評星定級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三是對發現問題的黨支部進行重點整改。針對巡察反饋意見中發現專題組織生活中存在問題的2個黨支部,督促其制定了專門的整改方案,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及時組織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查找不足和差距,認真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規范會議記錄,不斷提升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2.針對“工作主動性不足”問題。
(1)建立健全改革后評估機制。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重大改革跟蹤評估制度》,詳細規定了評估范圍、評估原則、評估方式、評估內容、評估流程、結果應用及責任分工等,為加強機構編制領域重大改革跟蹤評估提供了制度指引。同時,結合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著手研究起草機構編制評估制度細則,進一步加強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和使用效益的評估。
二是積極開展機構改革評估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深圳市機構改革評估工作方案》,組織涉改單位開展自查評估,選取部分重點單位開展實地調研,并委托第三方以市民、企業、公務員等為對象開展問卷調查,及時掌握我市本輪機構改革后各單位總體運行情況,目前已形成《2019年深圳市機構改革成效公眾滿意度評估報告》。
三是妥善做好機構改革“后半篇文章”。針對機構改革后仍存在的部門間職責交叉、運行不暢、推諉扯皮等問題,研究制定了具體工作方案,梳理出8個方面的專項整治問題清單,主動深入各部門、各區及街道調研,了解實際情況,查找問題癥結,聽取意見建議,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優化調整意見。目前,網絡安全應急管理、基層消防監督、老齡工作、結建式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綠化和林業管理、農業管理、商務執法等7個方面問題均已整改到位,共印發理順職責分工的通知6份和函件1份,有效確保相關部門履職到位。
四是深入開展法定機構改革試點評估工作。主動會同有關部門,深入我市法定機構試點單位開展調研,全面了解改革試點中存在的共性問題,深入開展評估分析,研究提出了《關于修訂〈關于推行法定機構試點的意見〉的意見》,正按程序提交審議。
五是積極開展重點領域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改革評估。結合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主動部署謀劃,以公共文化領域為重點,對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改革運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提出了相關改進意見和建議。目前,針對評估發現的問題,已督促相關事業單位逐項整改落實,有效推動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穩步推進。
(2)著力推進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進公立醫院人員總量管理改革。認真落實市委常委會精神,大力配合市衛生健康委修改完善公立醫院人員總量管理改革有關實施意見,并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目前,《全面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已正式印發,明確了公立醫院人員總量管理改革有關政策,我辦正按要求研究制定公立醫院人員總量核定辦法,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人事管理、財政保障等配套措施。
二是積極做好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準備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我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我辦提前部署謀劃,以“小、散、弱”事業單位為重點,在對市屬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摸底的基礎上,借鑒其他城市經驗做法,研究提出了我市事業單位優化整合的初步意見建議,為下一步改革做好準備。同時,積極督促指導各區做好事業單位改革準備工作。
(3)辦理機構編制事項時強化主動服務意識。
針對一些機構編制事項辦理時間較長等問題,全面梳理排查了近三年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來文辦理情況,對仍未辦結的,提出下一步辦理意見,抓緊辦結;已辦結但未注明辦理情況的,按規范要求補充填寫。同時,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積極主動作為,要求各處今后在收到機構編制事項來文后,應及時主動與相關單位溝通了解情況,情況清晰、較為簡單的事項,抓緊研究辦理,提出辦理意見按程序報批;情況復雜、短時間內無法提出辦理意見的,應主動與來文單位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告知辦理情況和進度,并做好記錄。
3.針對“改革創新精神有所減弱”問題。
一是圍繞先行示范區建設大膽探索、先行先試。《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印發后,辦理論學習中心組第一時間召開擴大會議,組織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處主要負責同志開展了集體學習,逐字逐句學習領會,深入交流研討。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提出了需要上級編辦支持的改革舉措,分別納入向中央爭取綜合授權改革事項清單、省委關于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范區的若干政策措施清單。期間,積極加強與上級編辦溝通協調,辦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赴中央編辦,專門就需要支持的事項進行了請示匯報,最大程度爭取政策支持。
二是積極探索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在對我市編制資源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分析并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統籌調劑”原則,研究提出了在各領域各層級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的政策建議,最大限度提升編制資源使用效益。
三是提前謀劃街道行政體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決策部署要求,在區級機構改革完成后,提前謀劃街道行政體制改革。在深入開展調研的基礎上,按照“賦權、減負、增效”的改革思路,研究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全面推動構建更加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四是積極推進功能區管理體制改革。在系統梳理國內外功能區管理經驗,廣泛考察調研的基礎上,立足先行示范區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研究提出了創新功能區建設管理服務模式的對策建議,助力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
五是積極推進公安機構改革。根據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及“大部門”、“大警種”改革思路,研究提出了理順公安事權關系,優化組織機構,推動警務前移、警力下沉等改革舉措,著力構建職能科學、事權清晰、指揮順暢、運行高效的警務管理體制。
六是探索創新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規范管理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全面規范準入門檻、法人治理、運行機制、登記管理及退出機制,補齊制度短板,推動其更好發揮作用。
(二)關于內部管理不夠規范,信息化建設滯后方面
巡察組對“內部管理不夠規范,信息化建設滯后”方面提出了4個主要問題,分別為:內部辦文不夠規范;執行干部請休假、干部檔案管理、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等制度不夠嚴格;工會財務管理不嚴;推進信息化建設不力。針對上述問題,我辦開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4.針對“內部辦文不夠規范”問題。
一是加強建章立制。修訂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辦文時限、優化辦文流程,要求及時記錄辦理情況,對已經辦理完畢的須標注辦理結果,做到“來文必辦,辦理及時,辦結留痕”。
二是加強督查督辦。運用信息化手段,實時跟蹤辦文進度,及時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處落實有關辦文制度。目前,已完成我辦OA系統的改造,增加辦文結果錄入、辦文跟蹤督辦等功能,有效提高OA系統對辦文情況的督查督辦能力。
5.針對“執行干部請休假、干部檔案管理、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等制度不夠嚴格”問題。
一是切實加強干部職工請休假管理。修訂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職工休假請假制度》,明確各類請休假的適用范圍及請休假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干部職工提出請休假申請后,需經人事處嚴格審核把關,確認無誤后再按管理權限報批;明確人事處需建立請休假登記管理臺賬,并于每年底將全辦人員本年度請休假情況在辦內公示。同時,對違規領取年假補貼的,已核算清退1.3萬元。
二是切實加強干部檔案管理。研究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詳細規定了工作原則、管理權限、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有效促進我辦干部檔案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同時,專門開展了一次干部檔案集中審核,對全辦干部檔案逐一審核,梳理匯總了問題清單并提出處理意見。9月16日,辦主任重大問題會議聽取了近期干部人事檔案核查整體工作情況匯報,并對相關同志的存疑信息進行了認定。目前,已按規定補齊完善相關材料。此外,積極參加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培訓,并到兄弟單位學習檔案管理先進經驗,有效提升干部檔案管理水平。
三是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出國(境)管理。修訂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職工出國(境)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規范管理,明確紀律要求。同時,進一步嚴格執行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于8月底前完成了一次證照排查,確保全部人員證照按時交還;今后,將每季度進行清查,對發現不及時交還的,及時督促交還并進行談話提醒,對發現有違反因私出國(境)的紀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追責查處。此外,對巡察中發現違反出國(境)證照管理規定的9名干部職工,均已進行談話提醒。
6.針對“工會財務管理不嚴”問題。
辦工會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就巡察中發現的問題,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擺問題癥結,研究細化具體整改措施。組織深入學習工會經費管理有關制度,切實強化規范管理意識,及時裝訂和歸檔有關憑證,著力提升工會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
7.針對“推進信息化建設不力”問題。
一是加快推進“深圳市機構編制綜合管理電子政務平臺”項目驗收工作。實行辦理進度周報制度,辦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匯報并親自督辦,分管辦領導負責統籌組織,指派專人對接市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和項目開發公司,并與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密切溝通,對標對表我市電子政務項目驗收工作要求,完成了項目自測工作,并對項目有關情況進行了說明。截至10月底,我辦已將該項目的檢測范圍、檢測環境、自測報告、系統源代碼等相關驗收資料收集完畢,并按要求提交至市信息工程質量管理平臺進行質量監督登記及開展驗收檢測工作,至此我辦相關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好項目驗收檢測和決算審計工作。
二是持續加大信息化建設推進力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在推進當前及今后的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堅持妥善做好可行性分析和前期準備,科學研究制定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編制預算,定期與項目承包方溝通,督促工作進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項目建設。當前,我辦正積極開展無紙化會議系統等信息化項目建設,均嚴格按進度安排推進中。
(三)關于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到位方面
巡察組對“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到位”方面提出了3個主要問題,分別為:干部隊伍結構不夠合理;部分干部提拔程序不夠規范;破格干部補齊相應基層工作經歷安排落實不到位。針對上述問題,我辦開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8.針對“干部隊伍結構不夠合理”問題。
一是著力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定期開展干部隊伍綜合分析研判,從促進事業發展出發,從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出發,有針對性地補充相關專業、經歷的年輕干部,優先選錄有基層工作經歷、綜合素質強的年輕干部。6月份以來,我辦新入職的8名干部,除1名應屆畢業生外,其余7名同志均有基層工作經歷,且4名同志有街道、鄉鎮工作經歷,有效促進了我辦干部隊伍的多元化。
二是著力提升干部綜合素質。采取舉辦青年論壇、機構編制大講堂和參加培訓、調研等方式,鼓勵全辦在職干部加強學習,完善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6月份以來,已舉辦青年論壇5期、機構編制大講堂5次,舉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專題培訓班1期,并組織參加上級部門、市委組織部和其他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100人次。
9.針對“部分干部提拔程序不夠規范”問題。
一是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門開展了一次選人用人專題學習,集中學習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進一步深刻領會中央關于選人用人的制度規定。在此基礎上,修訂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等事項,切實完善選人用人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6月份以來,我辦進行了2次干部選拔任用,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制度。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辦實際,研究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制度》,明確了紀實工作原則、責任分工及各環節工作要求,明確實行紀實工作責任制,要求每次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應當全流程、完整記錄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并及時做好材料歸檔。同時,加強監督檢查,每年年底結合“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對紀實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我辦6月份以來開展的2次干部選拔任用,均已按規定做好紀實工作。
10.針對“破格干部補齊相應基層工作經歷安排落實不到位”問題。
一是研究出臺制度規范。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工作,研究出臺了《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選派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工作制度》,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掛職和選派方式、選派掛職干部程序,并明確要加強掛職干部日常管理教育,掛職干部在掛職期間由掛職單位和派出單位共同管理,以掛職單位為主,派出單位不得隨意將掛職干部調回或變動掛職工作崗位。
二是穩步推進選派干部掛職鍛煉工作。仔細梳理全辦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的干部情況,包括已印發掛職文件但實際掛職時間不足的干部情況,為下一步補齊相關干部基層工作經歷做好準備。目前,已與有關部門溝通并制定工作方案,計劃2020年開始每年安排2至3名同志到基層掛職,逐步補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按照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及時安排新入職的選調生到基層鍛煉。
(四)關于履行監督職責不足,各單位編制違規問題較多方面
巡察組對“履行監督職責不足,各單位編制違規問題較多”方面,主要提出“2015年以來,市委多輪巡察發現,我市一些機關單位存在干部選配不及時,部分崗位長期處于空編狀態;違規聘用人員,借用人員和臨聘人員問題突出;違規增設機構和職數;崗位配置不合理、職崗不符;人員在編不在崗;‘編外正式工’訴求編制待遇;部門職責隨意調整;機構和職數設置不科學等問題。這些問題存在范圍廣、時間長,未得到有效解決,與編辦履行監督職責不夠到位有一定關系”。針對上述問題,我辦開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積極結合市委巡察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將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納入市委第九輪、第十輪巡察工作,先后選派熟悉機構編制業務的骨干力量5人次,參加市委組織部開展的嵌入式選人用人專項檢查,深入被巡察單位查找機構編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借勢借力借平臺,提高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權威性。
二是切實推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整改。專函致市委巡察辦、市審計局,收集近三年來市委巡察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發現的涉及機構編制違規違紀的問題,經梳理并與涉事單位逐條確認,已完成整改22項。
三是著力加強信息共享。加強與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巡察辦、市審計局信息資源共享互通,為上述部門提供機構編制相關業務系統查詢權限,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增強監督檢查工作效能。
四是創新運用信息化手段發現機構編制數據質量問題。開展了機構編制臺賬管理子系統數據質量專項檢查,對11個區的機構編制數據進行了梳理,共發現問題349條,并督促各區逐條完成整改。
五是大力加強機構編制紀律宣傳培訓。加印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宣傳手冊2000余冊,發放給各市直單位;提供機構編制紀律有關政策和案例供市委黨校參考,將機構編制紀律教育列入我市黨校教育平臺。同時,圍繞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積極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開展專題培訓,著力提高各單位機構編制紀律意識。
六是重點查處機構編制違規問題。進一步加大對“條條干預”等機構編制違規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6月份以來,已查處市直機關單位“條條干預”1起,向上級編辦反映“條條干預”2起,有效維護了機構編制紀律的嚴肅性。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55-88101277,郵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3023,電子郵箱:bbjgdw@sz.gov.cn。
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