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編辦以高質量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時間:2025-02-06 來源: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機構編制部門深刻把握機構編制工作的鮮明政治屬性,努力從政治著眼、向中心聚力,以高質量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助力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圍繞四個聚焦,把準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政治定位
一是聚焦黨管機構編制原則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督查黨委(黨組)落實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五個是否”有關情況,推動黨管機構編制原則落實到機構編制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二是聚焦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重大決策部署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督查機構改革方案、重大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是否存在落實不堅決不到位的情形,確保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見到實效。三是聚焦“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督查是否存在擅自超出“三定”規定調整職責、設置機構、核定領導職數和配備人員等情形;是否存在隨意解讀“三定”規定等問題。四是聚焦“條條干預”問題開展監督檢查。以省委編委名義印發《關于重申黨管機構編制原則嚴禁違規干預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督促推動各單位各部門開展好自糾自查,加大事前審核把關力度,嚴防“條條干預”問題隱形變異等問題發生。
二、緊盯四個方面,構建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閉環
一是立體式抓好源頭預防。制定出臺《機構編制紀律納入領導干部談話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從嚴從緊控制機構編制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細化機構編制預防查處問責相統一制度體系。推動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和紀律規定常態化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教學內容。對新任職的有關領導干部,由上級黨委及組織、機構編制部門第一時間開展機構編制紀律談話。二是常態化納入巡視巡察。探索建立常態化派人參與省委巡視機構編制專項檢查的工作機制,累計選派280余人次連續開展11輪機構編制專項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4000余條,由機構編制部門建立問題整改臺賬,逐一對賬銷號。以省委編委名義制定出臺《機構編制納入省委巡視專項檢查工作規程(試行)》。開發涵蓋省市縣三級的機構編制巡視巡察線上問題庫,梳理共性、重點問題清單發送相關單位。三是多舉措嚴肅追責問責。針對巡視檢查發現的問題,以省委編委名義向省直職能部門移交巡視建議,要求限期辦結、報告情況。對整改不力的,通過約談、聯合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發通報等方式強力推動。2023年以來,省委編辦約談4個省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電話提醒5個巡視整改進度滯后的縣(市、區)委書記或組織部長,查糾省直部門“條條干預”問題13起,對7類典型案例發布4期通報,并對其中3個案例進行追責問責。積極開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量責規范化研究,探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量責標準、程序和文書規范,推動監督檢查向執紀問責末端發力。四是全方位開展機構編制評估。開展機構改革落實情況驗收評估。省本級走訪12個涉改革部門,市縣全覆蓋走訪14個市州并抽查28個縣(市、區)。選取婁底市開展全域機構編制評估試點,推出“三看三評”指標體系、“三重把關”評審機制和“六個用于”成果轉化機制,在湘潭市、株洲市炎陵縣、邵陽市雙清區開展部門核心職能履行情況評估試點,評估結果作為調整機構編制資源的重要依據。
三、把握四項重點,找準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主攻點
一是圍繞中心增動能。在科技領域,推動本輪機構改革對科技部門職能職責和內設機構進行系統性重構,理順部門間科技管理職責分工,優化新型研發機構登記監管模式,推動科研類事業單位人員有序流動。在農業領域,推進“大農科院”管理體制改革,整合農業農村、農業科研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優化職能配置和編制配備。在數據領域,針對數據管理職能分散、交叉重疊、難以統籌等問題,在本輪機構改革中組建省數據局,通過體制創新、職能整合,構建省市縣三級分工有序的大數據工作格局。二是圍繞發展優機制。對于機構編制專項檢查發現的部分開發區機構設置和人員管理不規范、職能重點不突出、與行政區關系不順等問題,分別在7個不同地域、不同層級的開發區探索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規范人員管理試點工作,推動開發區聚焦經濟發展主責主業。三是圍繞民生提質效。在教育領域,深入開展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問題清理整治,重點糾治在編不在崗、長期抽調借調教師等12類違規行為。聚焦挖潛創新,全省共進行5輪跨市州動態調整編制工作,實現省市縣三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全面達標。統籌調劑部分事業編制保障市縣公辦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滿足學前教育需求。在衛生領域,綜合考慮床位數、病床使用率、門急診人數等綜合指標,按照醫院空編率、醫院病床使用率區分醫院類型并建立動態核編機制,統籌編內編外人員管理,實行人員總量控制;市縣積極探索各類“緊密型醫共體”建設,保障醫務人員編制需求,增強醫療事業公益性。四是圍繞減負強保障。根據黨中央及省委部署推進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工作,編制基本履職事項清單、配合履職事項清單、上級部門收回事項清單,讓部門和基層各明其責、各負其責。結合本輪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健全黨政部門“一對多、多對一”工作運行機制,提出明確上下級部門對應關系、健全工作銜接機制、完善部門領導參會制度、規范項目資金分配、優化考核評價機制5項具體舉措。進一步充實基層管理服務和執法力量,部分市州推動市本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全部下沉市轄區,縣區一級執法人員力量得到充實。市縣層面積極探索統籌使用編制資源管理辦法,14個市州、114個縣(市、區)分別制定出臺編制周轉管理制度,保障重點和緊缺急需領域編制需求,助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擬稿人:吳江)
(來源:中國機構編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