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編辦信訪舉報受理范圍及方式
時間:2022-10-25 來源: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為落實《廣東省機構編制信訪舉報受理辦理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和改進我市機構編制信訪舉報工作,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現將深圳市委編辦信訪舉報受理范圍及方式公開如下:
一、受理范圍
根據《辦法》第三章第十條,深圳市委編辦受理下列信訪舉報:
(一)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重大決策部署過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變通、拖延改革或者逾期不執行、不報告,不按照“三定”規定履行職責的;
(二)擅自設立、撤銷、合并機構或者變更機構名稱、規格、性質、職責權限,在限額外設置機構,變相增設機構或者提高機構規格的;
(三)擅自增加編制種類、突破行政編制總額增加編制、改變編制使用范圍、擠占挪用基層編制的;
(四)違規審批機構編制、核定領導職數的;
(五)偽造、虛報、瞞報、拒報機構編制統計、重要事項、登記管理數據、實名制信息和核查數據的;
(六)違規在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對機構編制事項作出具體規定,通過項目資金分配、督查考核、評比表彰、達標驗收,以及召開會議、電話通知、口頭打招呼等方式干預地方或者下級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制配備的;
(七)實施其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行為的。
二、不予受理事項
根據《辦法》第三章第十一條,對下列事項,深圳市委編辦不予受理:
(一)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二)涉及個人就業安置、身份待遇認定、社保接續等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部門(單位)職責范圍的;
(三)采取走訪形式越級上訪的;
(四)信訪舉報經復核后,信訪人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訴求的;
(五)申請信息公開或者咨詢有關業務的;
(六)信訪舉報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正在辦理單位的上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又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
(七)其他按照信訪舉報相關規定不予受理的。
三、信訪舉報方式
(一)郵寄信件反映。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3041室 深圳市委編辦監督檢查處(信封請注明“機構編制信訪舉報”);
(二)撥打“12310”舉報電話反映。舉報電話:0755-12310;
(三)發送電子郵件反映。舉報郵箱:sbb12310@sz.gov.cn;
(四)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